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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切换通告

发布日期:2019-09-25 07:01:43     来源:


  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通知要求,我市近期将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省级集中切换,期间将暂停办理各类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省级集中切换和系统恢复时间

  1.2019年9月30日18:00起,暂停全市所有网上社保业务,不再接收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数据。

  2.2019年10月3日18:00起,暂停全市所有线上线下社保、医保业务以及社保信息系统对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的接口查询服务。

  3.2019年10月5日8:00,恢复医保定点业务。

  4.2019年10月7日18:00,恢复医保柜台业务。

  5.2019年10月12日8:00,恢复全市所有社保、医保业务。

  二、系统省级集中切换期间受影响的业务

  1.全市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基层网点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所有系统办理的业务。

  2.济南人社手机APP、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社保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对外提供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服务。

  3.社保信息系统面向市政府各部门及社会提供的数据查询接口服务。

  4.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登记和出院系统结算及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业务。

  三、相关业务办理

  1.请各参保缴费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18:00前完成当月已形成的缴费单据的缴费及当月缴费人员增减业务。如有问题,请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2.2019年10月3日18:00—10月12日8:00省集中系统切换期间,全市暂停各类社会保险系统办理的业务,但工作日内,市、区和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继续向社会开放,工作人员照常接收服务对象材料,做好登记备案,留存联系方式,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并主动告知办理结果。对于涉及申办时限的业务,以服务对象办理登记时间为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需要开具参保缴费证明的,可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柜台办理。

  3.省集中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需住院和接受门诊、门规治疗的,以及需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按市医保部门的通知处理。

  4.根据机构改革关于部门职能调整的有关要求,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集中切换工作完成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由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两部门分别管理。从2019年10月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需向市医保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费,职工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仍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征收。

  5.2019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期到10月31日截止。

  四、系统省级集中切换期间咨询电话

  系统省级集中切换期间,济南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受理社会各界业务咨询:

  0531—68966815(社保业务)

  0531—68966716(医保业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以及社会各界谅解!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