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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微课堂】第十九讲:党的纪律建设

发布日期:2018-05-07 11:38:23     来源: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这一讲主题是党的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是有着严明纪律的政党。我们党能从1921年走到现在,越来越强,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一条就是党有纪律有规矩,而且能严格执行这些纪律和规矩。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得有个规矩和依据,规矩和依据在哪儿?那就是党章、党内法规,尤其是党的纪律。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之后,首先对过去的党内法规进行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新制定一些党内法规,尤其是党的纪律。像《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是新制定的、过去没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都是修订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严于国法是什么意思?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对自己成员的要求就应该比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要严,对党员的要求不能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否则先进性就体现不出来。在党内法规修订执行过程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得非常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15年修订颁布的,条例对党的纪律做了六项纪律的概括划分。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第一,政治纪律。党是政治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显然是非常重要的。遵守政治纪律,最重要的就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做了决策就得严格执行,不能选择性地执行,喜欢的、认同的就执行,不认同的就不执行,更不允许妄议党的决策。党作出的重大决策如果领导干部不仅不执行,还公开去批评、去讽刺,这当然是非议,当然是不允许的。
 
  第二,组织纪律。组织纪律非常重要,民主集中制和“四个服从”大家都熟悉,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组织纪律是非常严格的,每个党员都宣过誓要严守纪律。
 
  第三,廉洁纪律。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员领导干部手里有权力。如果这个权力有人用来谋私,一定会严重败坏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关系,所以廉洁纪律非常重要。
 
  第四,群众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就是为群众谋利益,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利益。但是有的人不仅在维护满足群众利益这方面没做好,甚至还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老百姓能满意、能认同吗?一定不满意,这些人背离了我们党的宗旨。
 
  第五,工作纪律。各项工作都得有规矩,都得有纪律,都得照着规矩去做。
 
  第六,生活纪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挥霍消费、铺张浪费,老百姓看了什么感受?党的先进性要体现在方方面面,包括体现在道德方面。这六项纪律归纳得非常好、非常全。同时,纪律处分条例对这六项纪律做了很多具体的、清晰的、可操作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我们强调执行这样的规定。一项党内法规出来以后第一时间就通过媒体广而告之,请有关同志出来解读。党校、干部学院,包括各级党组织都要反复学这些党的法规。此外,还要让普通群众知道,让普通群众拿着党内法规来监督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即所谓“关键少数”。监督的面要宽,要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监督方式渠道也多种多样,党特别强调党内监督跟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的工作部门、机构也有监督责任。我们还强调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无处不在的,老百姓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相信党是要严肃处理这样一些违纪领导干部。对党组织、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有信心,老百姓就愿意举报,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就实现了有机的结合。
 
  这几年在纪律建设方面,还强调抓早抓小。十八大以来抓作风,不就是从执行八项规定开始的吗?如果这些所谓小事不抓,提的要求不管用、不落实,大事能管得好吗?另外有的同志讲“老虎”都是“苍蝇”变的,这个说法很形象。如果我们执纪很严,在小事上都严的话,大家慢慢就会敬畏纪律、敬畏规矩。
 
  此外,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违纪的人动辄则咎。党纪定出来了以后就得执行,不管谁违反都得付出代价。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纪律法规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不就是一纸空文吗?十八大以来,纪律定出来了,谁违反一定会付出代价。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在对严重问题作出处理的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也不放过,不仅要处理,甚至还要公开通报。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在延安时期就提出来了,今天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以来不仅继承了严明纪律的优良传统,而且在新的条件下大大发扬光大,包括探索实践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法规制定得很全、很细、很有操作性,执行也非常好,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越来越强。十九大修改党章,把六项纪律明确写进去,在这之后严格执行纪律会做到越来越好。我们党的纪律规矩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实践,变成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变成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变成每位党员的好习惯。
 
  今天就讲到这里,下期再见!

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