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16 06:46:36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等1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实施。
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此次省住建厅将1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调整由3市实施,推动管理中心下移。18项审批事项中,直接下放1项,委托实施17项。对下放事项,自下放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由承接部门承担,省住建厅负责相关行政职权事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委托事项,省住建厅依法与有关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委托事项具体内容、执行方式、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委托事项实施期限暂定1年,1年期满后,将对委托实施事项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时间安排方面,省住建厅将在充分征求各市意见后,拟定《委托协议书》,完成审批依据等移交材料汇编,完成省厅相关审批系统改造,提出备案数据要求;承接部门完成自建审批程序改造后,9月上旬组织对接培训;省住建厅与各承接部门充分协商确认后确定交接时间,9月中旬组织召开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交接会,签订《委托协议书》,由承接部门负责办理下放(委托)实施的职权事项,省住建厅已受理的事项继续完成办理。
通知不仅明确了下放的审批事项,同时还为各市提出了审批方式建议。具体到济南,18项审批事项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乙级、丙级与事务所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工程勘察、设计(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单位资质乙级、丙级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乙级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二级注册建造师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批,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等16项,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接办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国家和省立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等2项,由市规划局承接办理。